合伙协议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 |
法院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津0118执恢40号 杨志强、 陈玉山: 申请执行人杨志强与被执行人陈玉山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9)津0118民初273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经本院执行,现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执行完毕/(4)和解并履行完毕】项的规定,本院(2020)津0118执恢40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李建桃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日 书记员 沈苏晓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