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名下公积金账户62400元。

上述公积金冻结期限一年。期限届满如需接续冻结、查封,申请人应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7-15
发布日期 202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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