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300000元或查封其等值财产。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6-09
发布日期 202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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