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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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皖1802执恢184号 被执行人杨兵强迫交易一案,由本院于2015年5月29日作出(2015)宣刑初字第00132号刑事判决,现该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依据该判决所确定的财产刑,被执行人杨兵应缴纳罚金10000元。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判决中的财产刑,本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执行财产刑并承担执行费50元,执行案号(2016)皖1802执456号。现被执行人已将将罚金款10000元及执行费50元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三月五日 。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