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市南川林业司法鉴定所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权责任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在2021年4月1日前在重庆市南川区太平场镇中坝村X组、X组涉案的火烧迹地2.2627公顷上造林(楠木3968株、银杏1700株),造林后管护4年,保存率达80%以上; 二、被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案件受理费3183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28 |
| 发布日期 | 2020-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