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市南川林业司法鉴定所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侵权责任纠纷
法院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在2021年4月1日前在重庆市南川区太平场镇中坝村X组、X组涉案的火烧迹地2.2627公顷上造林(楠木3968株、银杏1700株),造林后管护4年,保存率达80%以上;

二、被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案件受理费3183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28
发布日期 202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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