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甘肃省岷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由被告***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清偿原告***欠款90000元及案件代理费6000元。

二、由被告***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其他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50元,减半收取102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2050元,上诉于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03-31
发布日期 202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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