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同纠纷一案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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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本院(2019)陕02民终202号民事判决及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2019)陕0204民初295号民事判决。 二、被申请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再审申请人***借款100万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案件受理费69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3800元均由被申请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8-11 |
发布日期 | 2020-0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