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关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上海南房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相邻关系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修复上海市寿宁路XXX号房屋与上海市寿宁路XXX号房屋共用墙体的漏水点; 二、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人民币1,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日期 | 2020-0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