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白城市明洋装饰材料商店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吉0802民初2401号

原告:白城市明洋装饰材料商店。

经营者:***,男,****年*月**日出生,蒙古族,现住白城市洮北区,身份证号:×××。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白城市。

本院在审理原告白城市明洋装饰材料商店诉被告***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0年7月9日立案。原告白城市明洋装饰材料商店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审理费,也未向本院提出有合理依据减、缓、免申请。

本案按原告白城市明洋装饰材料商店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李立群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刘宇凡

裁判日期 2020-07-21
发布日期 202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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