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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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正义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青海物产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 法院 |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2019)青0104民初3384号民事判决; 二、青海正义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赔偿***车辆折旧费5000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406元,由***负担1000元,青海正义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负担406元,公告费300元由青海正义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406元,由***负担1000元,青海正义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负担406元,公告费600元,由青海正义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7-15 |
| 发布日期 | 2020-0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