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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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青0104民初2715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海亮,青海宁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雪丹,青海汇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雪丹,青海汇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与被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30日立案。2020年8月3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计5217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王孜力哈 二零二零年八月三日 书记员李勉 法官助理杨玉娟 |
裁判日期 | 2020-08-03 |
发布日期 | 2020-0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