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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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青2801执1094号 谈殿邦、李建军: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谈殿邦与被执行人李建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标的21800元,案件执行费227元。经本院2020年8月11日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22027元,其中执行款21800元,案件执行费227元。本院于2020年8月12日将执行款21800元转付给申请执行人;将案件执行费227元转入本院执行费专用账户。至此,申请执行人谈殿邦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青2801民初1068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二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