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内蒙古恒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孝昌县建筑工程集团丰山劳务有限公司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荣信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内01民终161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给付欠付工程款676513元,并支付自2018年1月1日起按月2%计算利息至实际给付之日;第二项,即:撤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2018)内0104民初165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二、变更(2019)内01民终1617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为:南通荣信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在欠付工程款48940元范围内对***承担给付责任;四、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0565元,由***负担10515元,由***负担5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7-24
发布日期 202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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