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祁县龙环汽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山西省祁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西省祁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晋0727民初253号之一 原告:***,男,****年**月*日生,汉族,祁县村民,现住该村。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山西祁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生,祁县村民,现住该村永安街121号。 被告:祁县龙环汽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男,该公司经理。 住所地:祁县。 被告: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男,该公司经理。 住所地:太原市杏花岭区。 本院于2020年5月25日作出(2020)晋0727民初253号民事裁定书对原告***与被告祁县龙环汽贸有限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止审理。 本案恢复审理。 审判员李怀平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曹婷婷 |
| 裁判日期 | 2020-06-29 |
| 发布日期 | 2020-0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