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祁县龙环汽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山西省祁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西省祁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晋0727民初253号之一

原告:***,男,****年**月*日生,汉族,祁县村民,现住该村。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山西祁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生,祁县村民,现住该村永安街121号。

被告:祁县龙环汽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男,该公司经理。

住所地:祁县。

被告: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男,该公司经理。

住所地:太原市杏花岭区。

本院于2020年5月25日作出(2020)晋0727民初253号民事裁定书对原告***与被告祁县龙环汽贸有限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止审理。

本案恢复审理。

审判员李怀平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曹婷婷

裁判日期 2020-06-29
发布日期 202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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