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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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堡县秦晋商贸服务有限公司 陕西建隆建设有限公司 吴堡县油脂化工厂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吴堡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吴堡县油脂化工厂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406元,减半收取3203元,由原告吴堡县油脂化工厂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7-21 |
发布日期 | 2020-0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