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川省丹棱明宏光学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秭归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四川省丹棱明宏光学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235万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8-17 |
| 发布日期 | 2020-0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