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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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惠州市元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存款230000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1670元,已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上述查封财产,如申请延长期限的,申请人应在期限届满前15天向本院提出,逾期未申请的,责任自负。 |
裁判日期 | 2020-06-17 |
发布日期 | 2020-0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