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玉珠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中心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
甘肃省平安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甘肃省景泰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甘肃省平安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连带赔偿原告***各项费用的剩余部分91238.12元;

二、被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中心支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付原告***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共计134519.36元,并同时赔付原告***意外住院津贴5500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310元,保全费2704.53元,原告***负担418元,被告甘肃省平安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负担3533.5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03
发布日期 202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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