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烟台开发区力源电梯有限公司
青海省庄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青海省庄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青0104民初3232号

原告:烟台开发区力源电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265655184A(1-1),住***。

法定代表人:王煜昆,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阳,青海晨雨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青海省庄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1037104485714,住***。

法定代表人:龚煜,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告:青海省庄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U,住***。

负责人:南积勋,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烟台开发区力源电梯有限公司与被告青海省庄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海省庄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1日立案。原告烟台开发区力源电梯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烟台开发区力源电梯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张革命

二零二零年八月四日

书记员崔雪莹

裁判日期 2020-08-04
发布日期 202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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