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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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天津五色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二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案件受理费6418元,由天津五色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8-06 |
发布日期 | 2020-0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