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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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2018)陕0112民初1598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及诉讼费部分; 二、变更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2018)陕0112民初1598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购房款118602.25元,***支付完毕之日起五日内***将位于西安市未央区XX路XX城XX号XX单元XX室的房屋过户至***的名下。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案件受理费9360元,***已预交,由***负担7360元,由***承担2000元,并于判决履行时向***一并支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11-11 |
发布日期 | 2019-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