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辽源市家兴物业有限公司
辽源市浩然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603,440元、丧葬费21,132.48元、医药费4,020.08元、精神抚慰金50,000元、代理费10,000元、复印费4.4元、交通费200元,合计688,796.96元的90%,即619,917.26元;

二、被告辽源市家兴物业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603,440元、丧葬费21,132.48元、医药费4,020.08元、精神抚慰金50,000元、代理费10,000元、复印费4.4元、交通费200元,合计688,796.96元的10%,即68,879.7元;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0,800元减半收取5,400元、保全费2,020元、保全保险费600元,合计8,020元,由被告***、***负担7,218元,被告辽源市家兴物业有限公司负担802元。

上述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7-03
发布日期 2020-08-2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