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榆林市恒盛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榆林市天佑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院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8240元,由上诉人横山区恒盛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上诉人横山区白界乡羊圈梁村民委员会各负担412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8-04
发布日期 20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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