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683民初3766号

原告: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

负责人:韩泓冰,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培林,该公司职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坚州,该公司职工。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村居民,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村居民,住***。

被告:***1,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村居民,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村居民,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村居民,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村居民,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村居民,住***。

原告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戴秀玉、***、***、***1、***、***、***、***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本案以撤诉方式结案,裁定书内容不公开。

审判员  朱伟娜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三日

书记员  任 钊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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