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全时叁陆伍连锁便利店有限公司
北京中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北京全时叁陆伍连锁便利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北京中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970865.43元;

二、被告北京全时叁陆伍连锁便利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北京中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支付逾期利息(以970865.43元为基数,从2018年11月1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案件受理费13509元,由被告北京全时叁陆伍连锁便利店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9-23
发布日期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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