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首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中首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返还原物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北京中首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0元,由原告北京中首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已交纳35元,其余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却拒不交纳或逾期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未提出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9-10-08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