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沧源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南亚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2019)皖0102民初4674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河南南亚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垫付款177429元及违约金153399.56元(违约金暂算至2019年2月27日,自2019年2月28日起以177429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二的利率标准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三、驳回河南南亚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0520元,由河南南亚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负担5341元,***、***共同负担517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520元,由河南南亚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负担5341元,***、***共同负担5179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7-13
发布日期 202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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