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唐山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唐山曹妃甸上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唐山市曹妃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唐曹住建通[2019]55号《唐山市曹妃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商业综合服务中心项目补缴人防易地建设费的通知》。 本案申请费50元,由被执行人唐山曹妃甸上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19-12-31 |
| 发布日期 | 2020-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