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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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平山伟佳红崖谷索道旅游有限公司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平山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不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平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的平山〔2019〕2002行政处罚决定。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裁判日期 | 2019-11-12 |
发布日期 | 2019-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