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全案件其他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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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保全案件 |
法院 | 行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150000元或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127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之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逾期不起诉又不申请仲裁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日期 | 2020-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