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扬州龙川控股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玮业玮创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苏1012执1514号

赵南刚、孙春清、江苏玮业玮创实业有限公司、扬州龙川控股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赵南刚与被执行人孙春清、江苏玮业玮创实业有限公司、扬州龙川控股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孙春清、江苏玮业玮创实业有限公司、扬州龙川控股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已缴纳案款583093.10元及执行费7990元。

为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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