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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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苏1012执恢391号 扬州千代建材商贸有限公司、嵇久猛: 申请执行人扬州千代建材商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嵇久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本院扣划被执行人嵇久猛银行存款15211.23元及187元执行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出具结案申请,申请本案以执行完毕结案。 为此,本院(2019)苏1012执恢391号执行案件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