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扬州烨春涂装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平湖市聚成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扬州烨春涂装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713元,诉讼保全费720元,合计1433元,由原告扬州烨春涂装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0-07-17
发布日期 20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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