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潍坊东盛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朱刘支行 广饶县万汇化工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潍坊东盛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在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营业部账户81×××12、在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朱刘支行账户***0336790上的存款850万元。 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20年8月4日起至2021年8月3日止。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8-04 |
| 发布日期 | 2020-08-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