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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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长春中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松原市公共汽车公司 吉林省旗帜广告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吉林省旗帜广告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49424.80元,由本院退还给原告吉林省旗帜广告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3-07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