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宜城市万通物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人民币5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5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从2019年1月1日起至履行完毕时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计52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20 |
| 发布日期 | 2020-08-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