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民支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新民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依法解除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新民市建筑面积100.92平方米的房产(产权证号N170000229,档案卷号17-2-0051225)的查封;

二、依法解除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民支行账号为62×××96的存款24000元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8-04
发布日期 20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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