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登记管理(房屋登记)一审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哈尔滨清华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五常市城市房屋综合开发公司 哈尔滨铭宇不动产测绘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城乡建设行政管理 |
| 法院 | 黑龙江省五常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撤销被告五常市自然资源局为第三人白国良、白国臣颁发的黑(2019)五常市不动产权第0009618号不动产权证书。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五常市自然资源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7 |
| 发布日期 | 2020-0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