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登记管理(房屋登记)一审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哈尔滨清华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五常市城市房屋综合开发公司
哈尔滨铭宇不动产测绘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城乡建设行政管理
法院 黑龙江省五常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撤销被告五常市自然资源局为第三人白国良、白国臣颁发的黑(2019)五常市不动产权第0009618号不动产权证书。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五常市自然资源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17
发布日期 2020-08-2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