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濮兴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南阳市鼎晟混凝土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唐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唐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豫1328执54号 南阳市鼎晟混凝土有限公司: 南阳市鼎晟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李成军、河南濮兴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强制执行到位(未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将该案案款转付给南阳市鼎晟混凝土有限公司。至此,南阳市鼎晟混凝土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1328执54号执行申请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尹浩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五日 书记员 魏冰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8-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