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巨野新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菏泽开发区子祥建材经销处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山东省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巨野新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账号:30400610***,开户行:菏泽农村商业银行华英路支行;账号:9170117219942050002326,开户行:菏泽农村商业银行长沙路支行银行存款5481407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8-12
发布日期 202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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