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审查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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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遂溪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丽名下车牌号为桂L*****号中型自卸货车,以价值人民币200000元为限。查封期限一年;查封期间,该查封物交由遂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保管,未经过本院同意,不准放行。 案件申请费1520元,由申请人陈发章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7-22 |
发布日期 | 2020-0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