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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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为1573.8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6 |
| 发布日期 | 2020-0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