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一得阁墨业有限责任公司 来宾市鸿文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 |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北京一得阁墨业有限责任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北京一得阁墨业有限责任公司已预交),减半收取25元,由北京一得阁墨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19-11-28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