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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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博兴支行 滨州市文汇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山东盛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山东省博兴县滨博混凝土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滨州市文汇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山东省博兴县滨博混凝土有限公司、山东盛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0万元或查封其相应数额的财产、权益。 案件申请费3020元,由申请人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博兴支行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7-08 |
发布日期 | 2020-0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