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来宾市合众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北港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来宾市合众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和广西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价值19104664.15元的财产。 当事人若需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8-12-25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