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枣庄顺翔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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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枣庄顺翔商贸有限公司价值4,700,000元的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1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2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3年。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6-01
发布日期 20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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