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拆迁)一审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齐齐哈尔隆翔商亭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城乡建设行政管理 |
| 法院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齐齐哈尔隆翔商亭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齐齐哈尔隆翔商亭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08 |
| 发布日期 | 2020-0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