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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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南阳市天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豫1303执2417号 龚万根、南阳市天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龚万根与被执行人南阳市天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南阳市天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5日自觉向申请执行人龚万根支付案款3770.84元,本案已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龚万根于2020年8月5日向本院递交书面结案申请。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2020)豫1303民初188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八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