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菏泽天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创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安徽创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6万元或查封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1820元,由申请人菏泽天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8-11 |
| 发布日期 | 2020-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