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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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阴市大阪涂料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川0311民初1079号之一 解除保全申请人:江阴市大阪涂料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琴,执行董事。 被申请人: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黎仁超,董事长。 本院于2019年6月24日作出(2019)川0311民初1079号民事裁定书,申请人江阴市大阪涂料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8日向本院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保全措施。 解除被申请人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价值1,765,233.20元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郑毅 二零一九年七月八日 法官助理林兰 书记员符梦玥 |
裁判日期 | 2019-07-08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